根據《土壤污染防治法》、國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第42號)等文件規定,景德鎮市國信康養產業有限公司通過招投標方式委托江西榮潤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對景德鎮市第一塑料總廠有限公司原廠址地塊開展初步調查,編制土壤污染初步調查報告,現將有關信息進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景德鎮市第一塑料總廠有限公司原廠址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
2、項目地址:位于江西省景德鎮市昌江區瓷都大道139號,地理坐標:E117°9'48.68",N29°15'44.79",占地占地40000m2,折合60畝。
3、基本情況:景德鎮市第一塑料總廠有限公司建于約1989年,關閉時間為2003年,同年2003-2007年江西富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租賃該地塊兩棟倉庫生產經營,2007年富祥藥業有限公司因生產需要搬遷至景德鎮市昌江區魚麗工業園區,后該地塊廢棄閑置至今,現塑料廠由景德鎮市國信康養產業有限公司處置,根據政府規劃要求,該地塊擬建設為國信頤源康養項目(一期)第二階段,屬于一類居住用地。根據政府主管部門相關的程序及要求,依據《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場地再開發利用前需要對該地塊進行場地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
二、調查方案
通過對該地塊生產工藝、生產歷史、污染物的排放和處理方式等相關資料分析及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初步確認該地塊部分區域土壤存在疑似污染可能性,主要途徑為原廠生產過程中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原、輔材料的遺撒及三廢排放與處理。該地塊可能存在的重點污染區域主要包括地塊內各個生產車間及倉庫。潛在的污染物主要包括:重金屬、半揮發性有機物及石油烴。
依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結合《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及治理修復文件編制大綱(試行)》,按照“系統布點+專業判斷”相結合的原則進行布設,按40×40m2的范圍采用網格布點,并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在潛在污染區域加密布點。
地塊內土壤采樣點共布設25個土壤監測點位,另外在地塊邊界外布設1個土壤背景對照點,基坑(K01)坑底共布設5監測點位,坑壁7個監測點位,共12個點,基坑(K02)坑底布設3個監測點位,坑壁共布設5個監測點位,監測指標為《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表1所列45個基本項目以及PH、氰化物及石油烴等因子;由于地塊內和背景參照點(砷)超出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為確保地塊內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準確性,嚴格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中對照點布點原則,選取在地塊外部區域的四個垂直軸向上,每個方向上等間距布設3個采樣點,分別進行采樣分析。
地下水監測在地下水流場上游、污染源區域、地下水流下游及地下會下游側面分別設置監測點位,共計5個點位,監測指標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Ⅲ類限值表1基本項和二氯甲烷、鎳等;
地表水監測在昌江上下游分別設置監測點位,共計3個點位,監測指標為《地表水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限值表1基本項和表2基本項及苯、甲苯、乙苯、二甲苯、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鎳、苯乙烯等;
三、調查結論
(1)場地內各監測點土壤中重金屬(砷除外)、揮發性有機物及半揮發性有機物、石油烴含量均符合《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要求,其中(砷)超標樣品分別在不同點位、不同深度呈無規律分布;紅壤是江西分布最廣面積最大的地帶性土壤,占全省土地總面積的70.60%,結合地塊周邊背景參照點和紅壤環境背景值分析,場地內砷含量超過篩選值要求,但未超過紅壤環境背景值和地塊周邊背景參照點中含量,且與背景參照點相比,無明顯差異,故砷超過篩選值不是受工業企業生產活動所致,該場地內土壤受工業企業生產活動影響較小,未受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及半揮發性有機物、石油烴污染。
(2)場地內地下水樣品常規指標、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及半揮發性有機物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的Ⅲ類水質標準要求,該場地地下水受工業企業生產活動影響較小,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良好。
(3)在靠近地塊的昌江上下游地表水樣品常規指標、重金屬和有機物(總氮除外)均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Ⅲ類水質標準要求,對照地表水上游檢測結果可知,總氮超標原因與本地塊無關,地表水環境質量總體良好。
(4)在本次地塊調查中,土壤(砷除外)、地下水和地表水(總氮除外)樣品中相關污染物含量均未超過相應的評價標準。其中土壤(砷)未超過紅壤環境背景值和地塊周邊背景參照點中含量,且與背景參照點相比,無明顯差異;地表水(總氮)對照昌江上游檢測結果可知,總氮超標與地塊無關,故該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無需進行下一步的詳細調查和健康風險評估,可以作為第一類用地中的居住用地開發利用。
我司對景德鎮市第一塑料總廠有限公司原廠址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有關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20年10月19日-10月24日(5個工作日)。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督,對公示項目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以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向景德鎮市國信康養產業有限公司提出意見,并提出異議理由及相關證明材料。單位意見請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聯系方式,個人意見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碼和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景德鎮市昌江區瓷都大道1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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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鎮市國信康養產業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