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單位:景德鎮市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投標截止時間:2016年01月04日9:00
第一章:投標須知
一、招標單位:
單位名稱:景德鎮市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聯 系 人: 湯俊杰
聯系電話: 18607983798
二、工程概況:
因景東大道二期項目建設需要,該處380V昌江線位于景浮公路旁景東大道延伸段上方,影響景東大道延伸段的正常施工。此次電纜敷設采用電纜管道方式敷設。其中重壓電力管道需加大管材壁厚,并拆除原線路及電桿。
三、工程工期:
本招標內容工期暫定 5天,,具體工期由建設單位按現場施工情況確定。
四、工程質量:
按照國家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綜合評定指標必須達到合格以上工程。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輔材包輔機、包安全文明措施。
六、評分標準:
1、資質符合為原則。
2、經濟可行,以合理低價為原則。
3、工期符合要求為原則。
七、投標文件的交遞及注意事項
投標文件請于2016年1月4日上午9:00前提交至景德鎮市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聯系人:陳勛 電話:15807980673
地址:景德鎮市瓷都大道1109號國資大廈7樓
注意事項:投標單位應自行承擔其編制報價書與遞交報價書所涉及的一切費用。無論投標單位中標與否,招標單位對上述費用不負任何責任。
八、開標、評定定標
1、開標評標過程保密。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作為廢標文件,不進入評標。
(1)投標文件未封標的;
(2)投標文件少于招標文件要求份數;
(3)投標文件的內容與招標文件的要求屬實質性不符合的;
(4)投標人的投標行為違反國家、地方政府相關規定的。
3、招標單位不對未中標的單位做出任何解釋。
九、合同簽訂
1、招標單位根據評定結果,開標后3日內確定中標單位,以書面形式發出中標通知書。
2、中標單位在接到中標通知書3天內按規定與建設單位簽訂施工合同。
十、其它要求
中標單位不得將工程再分包或轉包,一經發現建設單位有權取消其施工資格,并追究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第二章 投標文件的組成及規定
一、投標書組成,包括以下幾點:
1、投標函
2、報價表
3、報價明細表
4、投標承諾及讓利條件
5、質量保證措施
6、企業簡介及資質證書、營業執照、授權委托書復印件。
7、詳盡的計劃,工期、質量、施工的措施。
二、投標文件的簽署及規定
1、投標人名稱應填寫全稱,投標文件應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2、投標文件不得涂改、增刪。
3、投標文件因字跡潦草或表達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標人負責。
4、電報、電話、傳真形式的投標概不接受。
第三章 工程量清單
一、工程量清單由投標單位經現場踏勘后自行編制。
二、招標控制價:77767元。
第四章 合同基本條款
一、說明:
1、合同基本條款業主方為(甲方)、施工方為(乙方)是雙方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則,并為雙方簽約的依據。對于合同的其他條款,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在談判中協商解決。
2、制訂“合同基本條款”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二、合同工期、質量、技術標準,按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執行。
三、付款方式:按工程節點支付工程進度款,施工合同中約定。
投標人應認真審閱投標文件所有內容,如果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不能實質性的響應招標文件內容,責任由投標人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