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是我國如期實現脫貧攻堅目標的難中之難、重中之重。目前,我國脫貧攻堅距離取得決戰勝利的時間只剩3年,在時間緊、任務重、面臨的挑戰眾多的條件下,必須向深度貧困地區聚焦發力,應結合各深度貧困地區的實際情況,優化和完善現有精準扶貧方案,確保打贏脫貧攻堅戰。
2013年以來,我國通過建立和運行精準扶貧政策體系,在面對經濟增長速度明顯放緩等諸多不利的環境條件下,仍然取得了貧困人口持續較大規模減少,貧困地區的基本公共服務明顯改善、貧困縣絕對數量開始減少等優異成績。
但是,到2020年實現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脫貧、貧困縣摘帽和解決整體貧困問題,我國的脫貧攻堅仍面臨比較嚴峻的形勢。尤其是部分地區脫貧攻堅進展仍然比較緩慢、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依然存在較大的困難、易地搬遷扶貧安置和脫貧仍然存在不小的壓力、部分低收入人群存在返貧風險等。
要打贏脫貧攻堅戰,除了要繼續堅持黨的十八大以來經過實踐檢驗證明有效的扶貧工作機制外,還應結合脫貧攻堅的實踐和需要,進一步完善有關政策和支持措施。
探索扶貧資金和社會資源投入持續增長的方式
為如期完成脫貧攻堅任務,不少地區需要加快脫貧的速度。這一方面要求創新扶貧方式,提高扶貧和脫貧的效率和質量;另一方面,也要求繼續探索增加扶貧資金和社會資源投入的政策和方式,改善資源分配和利用。
第一,需要繼續保持財政扶貧資金投入高速增長,因為財政資金投入增長,不僅本身是政府主導扶貧職責的體現,也是動員和支撐社會資金投入增加的基礎。
第二,需要進一步增加和整合行業資源支持全國尤其是深度貧困地區的脫貧攻堅,讓行業部門在改善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繼續探索利用土地增減掛鉤政策籌集脫貧攻堅資金。
第三,需要探索金融部門進一步參與和支持脫貧攻堅的政策、產品及其組合,推動金融扶貧政策和產品更加切合精準扶貧的實際和需要。尤其需要探索和開發信貸支持與保險、期貨等結合的混合金融產品和支持政策,在增加脫貧攻堅資金投入的同時,幫助扶貧對象減少和規避風險。
第四,需要擴大和加強東西協作和社會幫扶,將企業幫扶引向深入。
關注并有效應對低收入人群返貧風險
2014年至2016年,農村居民收入差距受就業結構、市場需求、可用財力及財政支出結構變化等因素的影響,出現了擴大的情況。目前,低收入農戶平均收入水平已接近全國扶貧標準,如果低收入農戶的收入不能有所增長,就有可能出現一邊扶貧、一邊產生新的貧困人口的局面,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緩解,精準扶貧就會“面臨按下葫蘆浮起瓢”的風險。
要化解這一風險,需要盡快調整政策進行應對。第一,政府應該高度重視增加低收入農戶收入,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低收入農戶的收入;第二,為低收入農戶提供就業創業培訓和就業服務,幫助他們增加就業機會和收入;第三,將現行農業產業化扶貧和就業扶貧政策的受益對象適當延伸到低收入農戶;第四,完善農業生產支持補貼及配套政策。
以非常規舉措推進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
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是我國如期實現脫貧攻堅目標的難中之難、重中之重。深度貧困地區貧困的特點及其致貧原因的特殊性、復雜性,要求必須結合各深度貧困地區的實際情況,優化和完善現有精準扶貧方案,采取非常規的政策和舉措,來實現其脫貧攻堅的任務。
首先,要根據深度貧困地區的脫貧攻堅需要,優化和加強其扶貧資源的投入和分配。
深度貧困地區的脫貧攻堅,需要同步解決扶貧對象“兩不愁三保障”、區域整體脫貧和貧困村摘帽三個層次的問題。要根據這三個層次上的綜合缺口評估扶貧資源需求,制定可支撐和保證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目標如期實現的整體計劃。
其次,要探索并實行有利于深度貧困地區實現脫貧攻堅目標的扶貧方式。
深度貧困地區的扶貧方式,需要兼顧長期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項目和短期增收項目,結合各地的實際,創新更精準的扶貧方式。
——產業扶貧方面,要探索建立連接貧困戶與市場的組織形式,更多地借助不受當地產業發展約束的電商扶貧平臺,幫助各地的優勢、特色產品實現價值。同時,要尋求適合各地條件的資產收益扶貧、旅游扶貧等方式,拓展貧困戶的增收渠道。
——就業扶貧方面,要開辟更多的就地就近就業途徑,包括發展扶貧車間和提供必要的公益崗位。
——健康扶貧方面,要完善大病和慢性病治病費用保障體系,更加關注地方病的防控、健康行為和生活方式的培養。
——教育扶貧方面,在深度貧困地區尤其是其中的民族貧困地區,需要根據教育保障方面的貧困特點,實行教育扶貧。要把改善教育可達性擺在更重要的位置,通過恢復或增設教學點,增加校車的服務范圍和頻率等措施,避免和減少學生因上學不方便而輟學的情況發生;繼續加強民族地區雙語教學,也可以創造條件試驗遠程教學,以部分減輕師資力量不足對教學的影響。
——生態保護扶貧方面,考慮到深度貧困地區中不少是生態脆弱區或者限制開發區,要探索建立上下游生態補償機制,加大生態補償力度,對于同步實現這些區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和脫貧具有重要的意義。一方面,要根據各地的生態環境保護需要和生態系統的特點,適當擴大生態工程建設,通過以工代賑的方式,為扶貧對象提供就業機會和收入;另一方面,應合理確定一批生態公益崗位,讓扶貧對象通過提供生態公益服務增加收入。
再次,適應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需要,創新和加強組織和制度建設。
要嚴格執行“省負總責、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和責任制。深度貧困地區的脫貧攻堅,需要從更高的層級來進行規劃和管理,僅僅依靠貧困縣的努力恐怕難以如期完成任務。這一點應該在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對省級黨委、政府的扶貧成效考核制度中得到具體的體現。
要讓行業部門在深度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改善中更有效地發揮作用。
要實行更精準的幫扶。深度貧困地區貧困面大、致貧原因復雜、扶貧和脫貧的任務重,按常規方式配置幫扶力量可能難以真正做到精準扶貧。需要配置更加強有力和更多的全職幫扶干部,與當地干部一起共同幫扶扶貧對象。
最后,要建立和完善適合深度貧困地區特點和脫貧需要的考核評估制度。
深度貧困地區的考核評估制度,也需要結合地區貧困特點和脫貧攻堅任務,進行相應的完善。一是深度貧困地區扶貧對象“兩不愁三保障”的表現與其他地區有所不同,如飲水和燃料困難在一般貧困地區已不再是重要約束,但在不少深度貧困地區依然比較突出,這兩個指標在考核時需要予以特別關注。與基本醫療保障相關的是,深度貧困地區地方病和與環境衛生相關的疾病比較突出,考核時也需要特別予以關注。同時,深度民族貧困地區的住房安全標準,也需要考慮民族特點。二是深度貧困地區扶貧考核,在堅持結果導向的同時,需要適當增加過程和產出考核指標。三是應將東西協作扶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的效果單獨列入東西扶貧協作指標考核,有助于引導和推動東西協作扶持深度貧困地區的健康發展。
防范脫貧攻堅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道德風險
我國的脫貧攻堅戰,時間跨度長、工作任務重、社會壓力大,對于各級黨政領導、專業扶貧部門、幫扶部門的廣大工作人員和扶貧對象來說,都是一場持久戰。另外,隨著越來越多的地區進入脫貧考核驗收期,難免會有少數地區利用考核驗收制度中存在的漏洞進行敷衍,導致出現假脫貧。
對于脫貧攻堅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道德風險,需要未雨綢繆,探索和總結出應對的有效政策和方法,以保證實現預期的脫真貧、真脫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