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市審計機關、審計學會要緊緊圍繞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扎實開展好審計工作。
一是扎實開展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監督。遵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嚴格“三個區分”,即:把干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審計人員在實施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一定要深刻領會“三個區分”精神實質,針對審計中查出的問題,按照“三個區分”的原則,實事求是、依法依規,作出正確的審計結論。
二是扎實開展城鎮化建設中拆遷補償資金審計監督。隨著城鎮化進程步伐不斷加快,城鎮化建設中征遷補償工作已成為各級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直接關系到一個地方,一個地區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因此,審計人員應對城鎮化建設中征遷補償資金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進行審計監督。對群眾舉報提供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線索,一定要及時組織力量,進行跟蹤追查,一查到底,查個水落石出。凡經審核出的征遷補償弄虛作假,虛擬征遷補償物資數據,騙取、套取、克扣、截留、挪用、侵占征遷補償資金;擅自處置征遷補償后的物資,處置征遷補償后物資收益私設“小金庫”,貪污征遷補償資金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一定要視情節輕重,依法依紀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三是扎實開展社會養老保險資金審計監督。要針對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管理的特點和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繳納的政策規定、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繳納基數的確定、社會養老保險資金實際繳入庫情況以及社會養老保險資金利息收入、上級社會養老保險資金補貼收入、社會養老保險資金實際支付、儲存等情況,依法依規予以嚴格審計監督,對那些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繳納基數不實,瞞報、虛報、擠占、挪用、截留、私存私放、違規投資運營、貪污等違法違紀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紀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四是扎實開展自然資源環境審計監督。保護環境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要通過對礦產、土地、森林、水等重要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管理情況和水、大氣、土壤、固體廢物等污染防治情況,以及對生態保護、生態資源工程項目建設等審計監督,促進和推動自然資源依法依規合理有效地開發利用,更好地保護好自然資源、保護好綠水青山。對在審計中查出那些任意開發自然資源、破壞自然資源、污染自然資源環保的行為應予以堅決制止,限期整改。對違法違紀使用、挪用,甚至貪污治理自然資源資金的行為,應依法依規進行黨紀政紀責任追究。
五是扎實開展住房公積金審計監督。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為解決城市低收入職工群眾住房困難而建立的一項公共政策,也是我國社會保障重要制度之一,它涉及到廣大職工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大局。因此,必須加強對違反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應按照比例配額,而未按規定比例配額或少配額住房公積金繳納,以及截留、挪用、克扣、私存私放、違規放貸,甚至貪污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一經核實,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究黨紀政紀責任;對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是扎實開展三農資金跟蹤績效審計監督。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凡在審計中經審實弄虛作假,違規使用“三農”資金,截留、挪用、浪費,甚至貪污“三農”資金等影響精準扶貧戰略的違紀違法行為,一定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絕不姑息遷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