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不斷取得重大進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隨著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2015年9月出臺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使國企改革的措施更加細化,并提出要穩妥推動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在我國已經進入經濟發展新常態的局面下,如何通過深化改革,在建立一批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骨干企業的同時,不斷提升國有經濟在我國經濟發展轉型中對其他性質企業的帶動和引領作用,將國有企業的企業性和公益性統一起來,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大問題。
一、過去國有企業改革的成果突出
上世紀90年代以來,通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雖然國有企業的數量、分布面大大縮小,但是其平均規模、行業影響力及競爭力得到了大幅提升。
以國有工業企業為例,1998年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數量為64737個,而2013年為18197個,降低了71.9%。但是,在企業數量大幅降低的情況下,企業經營指標卻迅速提升。1998年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資產總計為74916.27億元,而2013年則迅速上升為342689.19億元,名義增長率高達357.4%;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從993.53億元提高到10772.20億元,名義增長率為984.2%;利潤總額從525.14億元提高到15194.05億元,名義增長率高達2793.3%。而從總資產貢獻率和工業成本費用利潤率等相對指標來看,分別從2000年的8.43%和6.15%提高到2013年的11.93%和6.46%。可以看出,在國有企業改革之后,國有企業數量大幅下降,但是經營業績卻大幅提高。
從國有企業競爭力角度看,國有企業進步明顯。以最有代表性的中央企業為例,目前我國央企數量為107家,2015年公布的《財富》世界500強中,我國創紀錄地有106家企業上榜,而中央企業有47家入圍,比重高達47%,如果考慮到中國工商銀行等幾家國有控股金融企業,則國有及國有控股比重更高。從企業影響力而言,中央企業基本處于國民經濟的命脈行業和關鍵領域,且占據本行業的龍頭地位。例如,2015年《財富》世界500強中,中國名列前三甲的企業分別是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國家電網公司,在500強中排名分別為第2、第4和第7名,不但在國內同行業中處于龍頭地位,即便在國際同行業中,也位于前列。
二、未來國有企業改革的主要方向
國有企業改革歷來是我國學術界研究和討論的焦點問題。隨著各項改革的推進,國有企業發展的狀況與以前已經大有不同,未來改革的方向也出現變化。
1.國有企業具有企業性與公益性的雙重特性。
國有企業本身具有企業性和公益性兩種特性,其績效評價可以歸結為市場評價和企業效率評價,以及國家和人民意志的評價(所有者利益評價)兩個層次。
一方面,國有企業的企業性主要體現在追求利潤最大化,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這一特性與其他類型企業沒有區別,屬于企業的普遍性質。
另一方面,國有企業公益性可以分成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國有企業與生俱來的公益性,如關系到國計民生的行業,即使在虧損的情況下,也必須保持運營,不能停產或者倒閉。這部分的公益性可以稱為基礎公益性。另外一個部分的公益性則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的不同形勢,而有不同的內容,這個可稱之為可變公益性。事實上,可變公益性很大程度上與政府政策的實施息息相關,特別是在民營企業和其他性質企業沒有興趣或者沒有能力參與的政策內容方面,國有企業則充當政策實施和支持者的角色。政策內容和導向不同,則國有企業的公益性角色體現也不同。而公益性的特性要求國有企業必須承擔國家要求的許多社會責任,在履行這些責任時,必須撇開常規企業的成本—收益經營模式,很多時候需要犧牲自身經濟利益。
從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歷程看,過去的改革主要是要強化國有企業的企業特性。如早期的承包制,就是力圖在保證國有企業架構下,提升管理層和職工積極性的措施。亞洲金融危機之后,我國的國有企業主要進行了產權改革,其根本目的也是要提升國有企業的競爭力,并保證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關鍵行業和核心領域的控制力。而在改革的過程中,國有企業的公益性實質上并沒有不斷提高。
2.未來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提高生產效率與可變公益性。
過去的國有企業改革沒有解決國有企業的兩個主要問題:一是消費者對國有壟斷企業生產和服務的滿意度不高;二是國有企業的可變公益性發揮不足,在整個經濟中應有的作用尚未得到完全發揮。
壟斷行業國有企業生產效率需要提升。依據形成原因的不同,壟斷可以分為自然壟斷、經濟壟斷和行政壟斷幾種方式,我國部分國有企業存在一定的自然壟斷和行政壟斷性質。自然壟斷的排他性雖然是天然的,但是這并不排除政府對其進行管制,從而保護消費者利益。行政壟斷方式則通過行政手段人為將其他性質企業排除在外,對市場的供求都會產生扭曲效應,在缺乏有效競爭的前提下,很容易造成高價基礎上的產品或服務質量低下。以通信行業為例,盡管我國通信行業名義上有幾家運營商,但是這種國有企業內部競爭所形成的競爭,難以有效推動服務水準的提高,導致我國通信服務長期處于性價比比較差的境地。
盡管國資委等管理部門不斷提高監管水平,但是國有企業產品和服務價高質低的問題還有很大的解決空間,這是未來的改革需要解決的一個突出問題。
適應新常態的公益性。新常態是我國經濟發展的一個新階段,新常態下經濟發展的主要任務是經濟轉型升級,技術創新則是其發展主題。在民營企業規模普遍偏小、創新能力和意愿偏弱的情況下,國有企業在我國技術創新體系中則占據著重要位置。國有企業改革應圍繞這一主題,發揮國有企業的公益性特征,為我國整體技術創新能力的提升做出貢獻。
國有企業在適應技術創新要求方面需要解決兩個層面的問題。一方面,國有企業普遍規模較大,資金實力雄厚,具備進行技術創新的基礎條件,但是一些壟斷行業的國有企業往往把其創新行為更多的歸為“社會責任”,而非依靠創新去提升企業競爭力進而獲取利潤;另一方面,創新能力提升要求建立一個全面支撐技術創新的環境體系,而這就要求破除壟斷因素,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三、發展混合所有制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舉措
在新環境下,國有企業職能的變化需要強調兩點:一是不能削弱國有經濟對關乎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等特殊行業的控制力。如果不能將這些行業置于可控范圍,我國未來經濟發展面臨的風險將會不斷拉大,如重要的能源、資源以及銀行等行業。當然,隨著經濟技術的發展,許多行業的地位將發生變化,原來我們認為必須國家控制的行業,可能其重要性慢慢降低,如通信行業中民用的部分,而另外一些新興行業,其巨大發展潛能可能與國家安全息息相關,如云計算和大數據產業。在這方面我們不能僵化認識,必須與時俱進。二是國有企業必須提高運營效率,要通過相關制度設計,使得國有企業承受競爭壓力,減弱壟斷造成的經濟效率損失,提升消費者福利,并從機制上找到真正提升國企技術創新動力的觸發器。
混合所有制是促進國有企業角色轉變的一把鑰匙。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在《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指出:“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有利于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競爭力,有利于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歸納起來,混合所有制有幾個突出優點。第一,可以以更少的國有資本控制更多的資源,強化國有經濟的控制作用。對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以及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國有企業和部分采用絕對控股的競爭商業類國有企業而言,混合所有制雖然稀釋了國有控股的比例,但是只要非國有資本處于參股地位,國有資本依然保持控股地位,與以前相比,同樣的國有資本控制的資源更多。這就意味著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但不會弱化國有經濟,反而會強化它。第二,不同所有制各具優勢,發展混合所有制,如果在機制上設計合理,就有可能將不同所有制的優點融合起來,并限制彼此的缺點,從而提升企業競爭力。第三,有利于提升企業自我發展意識,適應新常態下國有企業新的發展定位。混合所有制改革,將在一定程度上減弱傳統國有企業發展僅僅著重保值增值的問題,有利于在企業內部樹立真正的自我發展意識,促使企業更加重視內部經營問題,提高生產和服務效率,真正提高創新效率,促進企業自我發展。第四,有利于構建更緊密的企業聯合體,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產業鏈競爭力。通過混合所有制下的交叉持股,能夠增強國有企業與非國有企業的經濟聯系,有利于企業之間建立聯系緊密的聯合體,如果企業在相關產業鏈內,則有利于產業鏈競爭力提升。
四、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須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1.要平衡各方利益。國有股份和民營股份之間的混合,要取得良好的效果,必須要平衡各方利益。如果在合作上,僅僅強調國有股份的利益,而民營股份的利益無法得到保障,就無法吸引民營資金進入;反之,如果過分讓出國有股份的利益,會導致國家利益受損,國有資產變相流失。對此,可以參照股份制企業運行模式,建立股份合作制企業運營模式,收益和風險等問題依照股份比例進行分擔。股份制改革無法解決的一個問題是國有企業的公益性角色問題,由此產生的成本如果再由企業自行支付,會對民營股份造成損失。對此,可以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由企業完成,但是國家支付相關成本,這樣既能解決不同股份的利益平衡問題,又不會對企業履行公益性職責產生負面影響。
2.要避免國有企業改革私有化傾向問題。部分學者認為,國有企業無法解決內部的結構問題,其最終的解決之道在于私有化。但是蘇聯東歐的實踐表明,私有化改革會導致少部分人侵吞國有財產,造成國有資產流失,而且簡單的改革也會導致企業多年積累的品牌等無形資產最終白白流失。同時,私有化改革也偏離了社會主義的本質。我們在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對那些處于競爭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也必須強調反對私有化傾向,避免有人將混合所有制改革作為私有化改革的過渡措施。
3.要注意強化現代企業制度與發揮國有企業公益性之間的均衡。在實踐中,如果對此不夠注意,很容易出現不斷強化國有企業的企業特性,而忽略了其公益性的問題,這會使改革的預期效果無法完全達成。(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